發問者:trest****
請問專家因我購買大樓1+2F店面2間但因二次施工時將室內二間的隔間牆打掉且縮減了一個樓梯並將樓梯位置做了變更,請問此一變更是否已構成了違法行為?那一個項目的變更違法呢?但外觀前後陽台都有保留只做了內部變動
回覆專家: 裝潢修繕專家伍世泰
樓梯移位會構成違法行為,因為樓梯通常是和RC結構體一起灌漿成型的,雖不具結構作用,但因為樓梯移位需要在樓版上另外開洞(這樣才能上樓),破壞樓版原始結構強度,而且位移後的樓梯會增加樓版其他位置的重量,含原始設定的配重不同,若有一天房子因為地震倒塌或破壞,可追究責任。
陽台若外推算是違建,你沒做是對的,被舉報會有拆除的危險。
現階段管委會應該沒有強制力要求你復原(就算訴訟過後,很多屋主也是皮皮的,管委會也拿他們沒皮條)
只是過程會很煩人,需要結構技師、建築師鑑定、結構補強等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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