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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隊跑腿 「網路代購族」興起

中時電子報 徐亦橋/台北報導

想吃甜甜圈要排隊、想收藏書展限量書要排隊,當然,買過年返鄉車票也要排隊。隨著台灣消費市場燒起一股排隊熱,衍生的網路代購服務也趁勢而起,各大拍賣網站都掛出專門代排隊的賣家,這些新興「代購族」以學生居多,不少賣家光是寒假就賺了上萬元。

寒假起,大四的吳同學每天清晨起床,從板橋出發到一城之遙的天母甜甜圈店卡位,然後從七點半癡癡等到十一點開店,領取限購的三十個甜甜圈,等到交貨時間再送到市中心的辦公大樓,依數量換取一百五到四百五十元的費用,他估算說:「每天花三小時半排班可賺三百多元左右,一個寒假可以收入上萬元,加上女友一起排,收入更豐。」而吳同學,也就是最典型的代購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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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差跑腿代購賺外快,低薪時代領雙薪

 

薪如止水,增加收入靠自己

你多久沒加薪了?與其傻傻祈禱老闆幫你加薪,還不如利用下班時間兼差賺外快;如果能聰明調配時間,加上條件許可,業外收入甚至可逾5萬元。凍薪時代,就靠兼差逆轉頹勢吧!

文∣彭慈然 攝影∣李芸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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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代購貨物應開立統一發票

《賦稅》2008/12/8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受託代購貨物應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並在交付代購貨物與委託人時,視為銷售貨物開立統一發票。
      國稅局說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者,視為銷售貨物;另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營業人將代購貨物送交委託人時,除按佣金收入開立統一發票外,應依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代購」字樣,交付委託人。因此,營業人如受託代購貨物,除應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外,於交付代購貨物與委託人時,亦應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呼籲,營業人如有受託代購貨物者,應依規定辦理,以免遭補稅處罰。

如有疑問請洽:
審查四科李科長,聯絡電話:06-2298048 彙總編號:97121401

資料來源:財政部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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