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輪替後,兩岸氣氛走緩,兩岸直航後交流活動大增,開放相互投資都已箭在弦上,但陸資及大陸商品在台灣刊登廣告規定卻繼續沿用民進黨執政時期全面禁止作法,重重限制引發許多質疑。 

根據現行規定,大陸商品能否在台刊登廣告,要以商品實體能否在台灣上市事先取得許可,例如大陸房地產,因為實品不在台灣,就必須禁止,大陸各省市要在台灣刊登旅遊或招商廣告,更是重重管制。但問題是,大陸商品沒有在台刊登廣告,並不代表商品就未進入台灣市場,為避開嚴格管制,不僅代理商要絞盡腦汁另覓它途、增加無謂成本,消費者亦無法取得商品的充分資訊,享受市場透明競爭下帶來的好處。

不可諱言,開放大陸商品在台廣告,政府要如何做好品質把關,以免黑心產品充斥台灣,確實是不小的考驗,但這絕不代表政府把大門關起來、繼續拒絕大陸產品廣告登台,問題就會獲得解決。反之,若能夠藉著開放廣告的機會,對大陸有關單位提出具體要求,說不定還更能確保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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