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補貼將截止 五條件搞清楚

 

馬婉珍/台北報導

政府提供租屋族的租金補貼方案,將在1231周三截止申請。善用政府的租金補貼,符合資格者,每月可有3,000元的租金補貼,採用線上申請或先寄出申請單,再陸續檢附申請資料,政府將依截止日的郵戳日期受理。

 

企業裁員、減薪風潮起,荷包緊縮的民眾,深感收入不穩定,寧暫以租屋代替購屋。不過,台灣租屋網經理李惠心提醒,申請住宅租金補貼者,必須確認五要項,評斷是否符合資格。

 

一、家庭年收入與每人每月收入都需符合限制之內: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指出,各區域有不同的收入限制。如台北市,家庭年收入應在148萬元以內、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應在49,532元以內;而花蓮市住戶,家庭年收入須於97萬元以內,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應在34,401元以內;而且家庭年收入及個人月收入,二者都必須同時符合,才可申請。

 

二、租屋處要與戶籍地相同縣市: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說,租屋的地方要與戶籍地同縣市,才符合申請資格。若中南部北上工作者,在北部租屋,但戶籍地在中南部老家,由於租屋處與戶籍地不屬同一縣市,則無法列入補貼資格。

 

三、房屋用途若非住宅,不列入補貼,分租住宅也僅能一戶申請:民眾必須注意承租房子的建物登記謄本中,必須是「住」字樣,如公寓、住辦大樓、套房等,都符合申請資格,但李惠心提醒,「工業住宅」屬於「廠房」類型,則不列入補貼。

 

此外,李惠心說,若住在分租住宅中,僅能其中一戶申請,就算所有房客皆符合資格,也不得申請。

 

四、補助為期1年,明年2月底、3月初可開始領到補助: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指出,3,000元的租金補助,為期1年,最快將於明年的2月底、3月初可領到補助,1年過後,民眾要再重新申請。

 

五、年齡有限制,須與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於一戶:由於租金補貼方案,是以「家庭」為補助單位,因此申請者的年齡,必須年滿20歲,並與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於一戶,而單身者必須年滿40歲仍未婚才能申請。此外,補貼金3,000元,政府將按月匯款至郵局帳戶中,未開戶者應至郵局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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