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租屋族注意,士林永平國宅承租準備申請囉!

 

都市發展局表示,此次將全面改採掛號郵寄方式受理申請;經資格審查後,統一通知合格申請戶,公開由電腦抽籤配租。租期一次1年,每年一簽,最長可住2年。申請者資格限制如下:1.設籍本市。2.年齡在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3.新婚(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單親育有子女可亦可)。4.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5.97年家戶總所得在新台幣127萬元以下。只要符合以上五項條件,均可提出申請。

 

將開放申請之永平中繼國宅(士林區延平北路62612號附近)緊鄰河濱公園,享有水岸第一排之河畔美景;鄰近社子公園及河濱腳踏車道、社子島棒壘球場等,提供居民休閒運動空間;交通方面,緊鄰環河快速道路、重陽大橋、百齡橋,生活機能佳。本次僅有43戶開放,有意願且符合資格的民眾,請儘早申請,以免向隅。

 

【公告供本市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短期承租永平中繼國宅】

主旨:公告供本市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短期承租永平中繼國宅。

依據: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作業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自9931起至99319止。

二、申請資格

(一)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

(二)設籍本市。

(三)新婚或育有子女。

(四)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五)97年度家庭年收入在新臺幣127萬以下。

三、短期出租計畫戶數

(一)永平中繼國宅43戶(3032)。

(二)本府得依更新改建案或公共工程安置需求調整本方案配租戶數。

四、相關費用及座落

(一)永平國宅(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62612號附近,14層樓,設有電梯)

1.租金:11,600/月至12,300/月。

2.管維費:900/月。

3.停車費:2,000/月位(汽車)。

(二)公證費:承租本案國宅簽約時應辦理公證,公證費由本府全額負擔;惟承租未滿一年申請退租者,由承租人負擔二分之一公證費用,並得由租金及保證金內抵扣;但乙方係因租期屆滿而退租者,不在此限。。

五、配租方式:本府都市發展局完成申請戶資格審查後,統一通知合格申請戶公開由電腦抽籤排序配租(含配租門牌),超過配租戶數者,依序列入候補等候承租。

六、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日前三個月內);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家庭成員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申請日前三個月內)。

(四)家庭成員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五)切結書(切結承租本案國宅即放棄內政部之租金補貼;租約到期即遷出)。

(六)貼足39元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七、申請書及有關資料:

(一)從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或本市居住服務平台(http://www.housing.taipei.gov.tw/)下載。

(二)親至本府都市發展局(市府: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9樓南區;南門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810樓)免費索取。

八、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南門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810樓)申請。

九、家庭成員個別持有共有住宅,其持分換算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視為無自有住宅;家庭成員個別持有之共有住宅為同一住宅,且其持分換算面積合計達四十平方公尺以上者,視為有自有住宅。

十、每一共同生活戶或夫妻分戶者,以申請一戶為限,重複申請者,駁回其全部申請。

十一、其他事項悉依「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作業規定」辦理。

 

公告網址:http://www.udd.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3421&Inde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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