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制度解說

 

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說明

產業新變革,安全多一層!

先生透過仲介公司看到一間屋美價廉的中古大樓,在第一次看屋後,李先生認為機不可失,馬上決定要買下這間房子,並支付訂金。誰知在約定的簽約日屋主並未出現,後來才知道原來這間房子就在支付訂金之後,遭到法院查封,李先生不但無法買到這間房子,連原來的訂金,也不翼而飛。除了遭到法院查封外,常見的狀況還包括「臨到過戶之際,才發現賣方一屋二賣」,或是「賣方在過戶給買方之後,買方卻把做為尾款的貸款領走」等問題…。

 

而這些問題如果沒有透過第三人的銀行保證,常常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打官司弄得頭昏眼花,也是緩不濟急,基本交易安全都沒有保障,更別說圓成家美夢了。

 

本著「促進不動產交易安全」的經營理念,減少客戶產權、付款之風險,信義房屋早在民國85年即透過安信建築經理公司,參考美國施行已久的ESCROW制度,並因應國內市場交易狀況,自行研發並率先推出「成屋履約保證制度」,為房仲業一大創舉,也奠定房仲業交易安全基石。

 

傳統交易模式

賣方+買方

無法有效防範與規避交易風險,一旦發生交易問題,立即會造成金錢上損失.

 

成屋履約保證

賣方+公正第三人+買方

由於交易過程與履約保證專戶皆由公正第三人協助銀行控管,可預先防範風險,即使發生突發狀況,消費者資金仍可得到保障

買賣權益更周全

成屋履約保證制度為消費者買賣房屋的交易安全提供了周全的保障,促使每一筆不動產交易都能更安全無虞。

專責保管,降低風險.

-買賣雙方購屋價款、各項稅費,及過戶證件交由公正第三者安信建築經理公司代為經收、保管、轉交或退還。專人經手、專責保管,不用擔心價款被冒領或遺失。

銀行可出具保證書,買賣更安心.

-買賣屋簽約後,銀行出依保證條款履行保證責任,亦可應買賣方要求出具保證書。買方將各應付款項(含銀行貸款)依約分次存入履保專戶中予以保管,同時賣方應支付款項(包含土增稅、仲介服務費、清償原貸款)將由安信建築經理公司從專戶中代為支付。

一手交錢,一手交屋.

-產權過戶無誤,買賣完成後,安信建築經理公司將結清專戶款項並加計利息,核對產權後,把權狀交給買方,同時並將款項給予賣方,透過交易安全保障,一手交錢、一手交屋,專戶管理價金安全無虞。

違約價金處理,公正公平.

-過戶前賣方違約,經合法程序催告解約確定後,保證銀行會將專戶中買方已付價款加計利息返還給買方。

-過戶後貸款已核撥,如買方違約(即不能給付尾款),經賣方取得請求給付價金尾款之確定判決後,保證銀行會將專戶中款項加計利息,連同尾款一併給付予賣方,保障尾款安全。

一樣的仲介費用,信義多一份保障.

-透過成屋履約保證制度,不僅為您交易安全把關,更重要的是,執行成屋履約 保證的相關費用和手續費全部由信義房屋支付,您不需多花一分錢卻馬上能享有超值仲介服務。

關於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內容

「成屋履約保證」制度簡單的說,就是信義房屋在買賣雙方同意保證責任範圍內的前提下,由銀行出面保證,讓買方得到清楚的產權,屋主也得到應有的價款,並由安信建築經理公司,以公正的第三人角色處理所有事項,做好資金保管、監控與流程控管,如果交易過程中任何一方有違約的事情發生致無法履約,經查證屬實,則銀行將出面,依保證書約定,負應有的責任,將買賣交易風險降到最低。

一、適用對象:透過信義房屋成交,且經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承辦的成屋買賣交易。(成屋定義為依法領有       使用執照並完成第一次登記之建物及其基地,單獨之土地亦可辦理.)

二、費用負擔:只要買賣雙方均簽妥「代辦成屋履約保證委任契約書」,執行成屋履約保證的相關費用和手續       費全部由信義房屋支付,客戶不需負擔。

三、權益保障

買方

-保障產權清楚

-風險發生時,依約定保障已支付款項的安全

-履約保證專戶控管購屋款,若賣方違約,經買方完成法律程序解除買賣契約確定後,履約保證專戶將歸還買方已支付之買賣價款

 

賣方

-不動產過戶前,買方如果違約不買,賣方經過法律程序解除買賣契約確定後,賣方可取得專戶中買方已繳存的款項

-風險發生時,依約定保障尾款給付的安全

新成屋履約保證-Q&A解惑篇

Q1. 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可以提供給消費者什麼好處?

A:對買方而言(1)保障產權清楚,契約公正(2)風險發生時,保障已付款項的安全(3)避免流程中賣方不合理之要求。對賣方而言(1)風險發生時,保障尾款給付的安全(2)因風險降低,可增加買方的數量、縮短買方考慮的時間、提高成交率、減少賣方利息及相關成本之負擔。

 

Q2.我要要支付多少錢才能辦理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

A:目前客戶不用負擔任何費用,所需費用均由信義房屋支付。

 

Q3.有那些款項可從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專戶中支出?

A:根據「代辦履約保證委任契約書」之內容下列款項可由專戶中支付:(1)過戶相關稅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工程受益費等(2)清償原貸款取得清償證明所需款項(3)賣方之仲介服務費(4)賣方同時在信義房屋另購屋所需價款及相關費用。若不屬上述四項之出款,必須有買賣雙方之協議書(註明雙方同意就出款部份銀行免除保證責任),才會通知銀行出款,無法隨意動用。

 

Q4.存在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專戶中的款項有沒有利息?

A:有。存入專戶之款項依其存入時間之長短計息。當利率有波動時則隨同調整。

 

Q5.我要如何才能確知款項已存入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專戶?客戶如何查詢專戶內之款項餘額?

A:安信建築經理公司提供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212-400,方便客戶依據房屋物件編號查詢專戶款項餘額。另外,也提供簡訊服務,客戶所支付的款項經確認入帳後,電腦系統將自動發送簡訊給您。

 

Q6.我能否要求只辦理部份流程之新成屋、預售屋履約保證(即簽約、用印、完稅、交屋其中某些流程)?

A:不能。信義房屋成屋履約保證最主要之意義在於保障買賣雙方交易之安全,希望透過此一制度讓整個買賣交易過程都能安全無虞,保證責任無法打折,因此無法實施部份流程之履約保證。

 

資料來源:http://www.sinyi.com.tw/campaign/4guarantee/house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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