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租屋受騙、小小撇步檢驗
撰文者/ 窩雜誌編輯室
日前,媒體報導在台北東區出現數起「假租屋,真詐財」案件,租屋人在網路上看到租屋廣告,聯絡出租人看屋、簽約後準備入住,才發現屋主另有其人,而先前之付出去的租押金早已索討無門。離奇的是,詐騙人手中持有房舍的保全磁卡與鑰匙,還能逐一開門讓被害人看屋,才能詐騙得手,令人不禁為租屋族捏把冷汗!
為了防範這一類租屋詐騙事件再度發生,造成消費者受害,在此提醒準備要租房子的朋友們,在看屋、簽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事項,小心防範,確保租屋安全。
第一,不論是在、或是在廣告傳單上、網路上看到任何房屋出租訊息,在經過電話聯絡、約定帶看時間之後,最好能多帶一、兩位親友隨行看屋,相互留意包括出租人、屋況、環境及其他細節。
第二,與出租人碰面後,不要馬上表示對房子的好惡,可進一步詢問對方是否為屋主本人(冒昧要求出示任何個人證件或名片無妨)、或是代理的仲介業務人員(要求出示名片),並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隨後再進一步聯繫複看。
第三,對於準房東或仲介業務人員的「催促」,要保持警覺。房東或仲介業務人員會以「屋況佳、地點好、租金合理、產品搶手…」等等「話術」,催促租屋人趕緊決定;若是屋況與環境都相當優越,租屋人不免會「心動並立即行動」,這時最容易落入有心人的陷阱之中。因此,若遇到這類「促銷話術」時,不妨以「要帶家人來看才能決定」等理由,先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離開現場再做處理。
第四,由於租賃合約書在便利商店、文具行都能買到,且刻個印章實在沒多少錢,可信度低。若到雙方談妥價格,確定要付款的時候,租屋人最好還是請親友陪同簽約付款,簽約時並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件以資查驗,並明訂雙方聯絡方式於合約書的空白欄位中,甚至要求公證;金額較大的交易,如店面、土地或辦公室,甚至大坪數住家等等,可以使用支票代替現金,為自己保留「止付」的空間。
此外,不論金額大小,若是由房仲經紀人代理的租賃個案,除了房客、房東雙方到達房仲公司簽約付款之外,也需要留下仲介經紀人或業務員的聯絡方式,以便事後聯繫。支付各種價款時,也要取得收據、字據、合約副本等憑證,才算完成,不可貿然付款給對方卻沒留下半點資訊,這是很危險的事。
假租屋,真詐財
日前,媒體報導在台北東區出現數起「假租屋,真詐財」案件,租屋人在網路上看到租屋廣告,聯絡出租人看屋、簽約後準備入住,才發現屋主另有其人,而先前之付出去的租押金早已索討無門。離奇的是,詐騙人手中持有房舍的保全磁卡與鑰匙,還能逐一開門讓被害人看屋,才能詐騙得手,令人不禁為租屋族捏把冷汗!
為了防範這一類租屋詐騙事件再度發生,造成消費者受害,在此提醒準備要租房子的朋友們,在看屋、簽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事項,小心防範,確保租屋安全。
租屋注意事項
第一,不論是在、或是在廣告傳單上、網路上看到任何房屋出租訊息,在經過電話聯絡、約定帶看時間之後,最好能多帶一、兩位親友隨行看屋,相互留意包括出租人、屋況、環境及其他細節。
第二,與出租人碰面後,不要馬上表示對房子的好惡,可進一步詢問對方是否為屋主本人(冒昧要求出示任何個人證件或名片無妨)、或是代理的仲介業務人員(要求出示名片),並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隨後再進一步聯繫複看。
第三,對於準房東或仲介業務人員的「催促」,要保持警覺。房東或仲介業務人員會以「屋況佳、地點好、租金合理、產品搶手…」等等「話術」,催促租屋人趕緊決定;若是屋況與環境都相當優越,租屋人不免會「心動並立即行動」,這時最容易落入有心人的陷阱之中。因此,若遇到這類「促銷話術」時,不妨以「要帶家人來看才能決定」等理由,先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離開現場再做處理。
第四,由於租賃合約書在便利商店、文具行都能買到,且刻個印章實在沒多少錢,可信度低。若到雙方談妥價格,確定要付款的時候,租屋人最好還是請親友陪同簽約付款,簽約時並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件以資查驗,並明訂雙方聯絡方式於合約書的空白欄位中,甚至要求公證;金額較大的交易,如店面、土地或辦公室,甚至大坪數住家等等,可以使用支票代替現金,為自己保留「止付」的空間。
留下聯絡方式
此外,不論金額大小,若是由房仲經紀人代理的租賃個案,除了房客、房東雙方到達房仲公司簽約付款之外,也需要留下仲介經紀人或業務員的聯絡方式,以便事後聯繫。支付各種價款時,也要取得收據、字據、合約副本等憑證,才算完成,不可貿然付款給對方卻沒留下半點資訊,這是很危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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