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履約保證書 以防價金被做手腳

 

王莫昀/台北報導

詐騙集團假買賣真詐財事件頻傳,民眾進行房屋交易,如何確保自身權益,房仲業者說,除了簽訂履約保證協定外,要求銀行提供「指定撥款委託書」,指定貸款匯款帳戶,可避免歹徒領走貸款,卻不完成房屋交易的情況發生。

 

買房子時要如何避免碰到假屋主受騙上當呢?信義房屋契約部協理林明堂指出,要避免歹徒冒充賣方,首先可要求比對賣屋者與房屋權狀上登記是否為同一人,若非房屋所有權人,又無授權書,其中可能就有問題;其次,是應要求代書提供「成屋履約保證」服務,才能大幅降低被騙的風險。

 

所謂履約保證,是以銀行作為履行契約的保障一方,買方陸續付出的買屋價金,都會先保留在銀行帳戶上,等到所有買賣手續全部完成、房屋過戶到手後,價金才會提給賣主,這樣就可免除詐騙集團從中做手腳的機會。

 

惟中信房屋台北市簽約中心經理李冠毅表示,多數賣方常因辦理履約保證,領到房屋交易價金的時間會延後,導致辦理履約保證意願不高,使得目前成屋交易真正用到履約保證的個案十分有限。

 

對這種情況,永慶房屋法務副總吳朝發表示,銀行公會全聯會已於月前發函各銀行,將研擬完成的「指定撥款委託書」提供各會員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加強房屋交易授信管控,但前提是交易雙方須向銀行要求提供這份委託書。

 

他說,無論是屋主自行賣房子,或透過仲介公司成交,當買方需辦理貸款給付尾款時,記得要求承辦代書向銀行索取「指定撥款委託書」,讓買賣雙方共同簽署決定撥款流向。在此份委託書中,買賣雙方共有四項約定可供選擇:第一、指定貸款匯入賣方戶頭;第二、指定貸款匯入履約保證專戶控管;第三、指定貸款用以清償賣方貸款;第四、由買賣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撥款方式。

 

當買賣雙方選擇其一的約定後,銀行將依據雙方約定辦理,且除非雙方重新約定,否則不能任由一方片面修改,如此將可確保賣方尾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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